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首页 > 安全 > 事故预警 > 正文

大城酒驾男冲撞执勤交警 危险驾驶被判拘役三月

2013-07-13 10:52:09  来源:燕赵都市网  

酒后驾车拒不接受检查,反而撞伤执勤交警。近日,河北省廊坊市大城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范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2年6月6日晚,大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民警刘某及协警关某等在大城县城区北环路与廊大路交口处检查酒驾。当晚20时许,范某驾驶货车沿北环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检查点处,拒绝停车接受检查,驾车将关某撞伤。经检验,范某静脉血酒精含量为108.4mg/100ml。经鉴定,关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案发后,范某亲属赔偿了关某全部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范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范某能如实供述罪行,并赔偿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依法予以从轻处罚。结合范某的其他犯罪情况,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