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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开“问题车”上路被重罚

2013-07-09 13:38:21  

喝了酒还开车上路的驾驶人大多都是因为侥幸心理在作怪,要么认为喝的不多不会被查出来,要么觉得路途不远可以开车。来看邯郸的这位驾驶人,不但喝了酒,而且还开了“问题车”上路。

7月6日,邯郸交警在人民路和滏东大街交叉口查获了一位酒后驾车的男子,经酒精检测,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1毫克。驾驶人肯定是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面对询问他并不愿意回应。

随后,民警要求驾驶人找朋友将车开走,由于驾驶人属于酒后驾驶,民警对其进行了罚款2000元,记12分,吊销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除了酒后开车,民警又在其驾驶的车辆号牌上发现了异样。

原来,这辆车的号牌固封冒可以拆卸,按照新交规规定:车辆号牌的固封帽必须安装牢固,且保持完整。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人安装可以拆卸的机动车号牌进行了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在此,希望广大驾驶人都能够认识到酒后驾驶的危害,不要存在侥幸心理,真正做到严格律己,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责任编辑:付翠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