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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交警九小时侦破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

2013-05-17 10:47:46  来源:唐山交警支队  

2013年4月26日5时许,唐山交警九大队指挥中心接到一群众报案称:在唐山市丰润区沙流河镇联通营业厅路段,有一名老人横躺在马路中间,血迹斑斑,生命垂危,老人身旁还有一辆被撞毁人力三轮车。

接到报案后,该大队沙流河事故中队快速出警,中队长李春元、副中队长尹东彬等火速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120也随即赶到。马上对现场伤者进行心电监测,发现当事人已经身亡。同时,没有发现肇事车辆,只有一辆人力推行三轮车及些许车辆碎片。经过认真细致的现场勘查,民警在路边发现有一只冀BW的牌照,中队长李春元断定这是一起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

一路民警经走访,确定死者是沙流河镇环卫工人;另一路民警带着现场遗留的牌照,回到队里上网查询,确定该车为解放牌红色小型普通客车,车主为迁安市迁安镇人,为了尽快找到肇事者,队长李春元亲自驱车前往迁安,车主称此车已经被转卖到丰南王某,李春元又驱车来到丰南,找到王某,可是王某又称此车已经卖给玉田一个叫刘某明的人。当日中午队长李春元及民警王贵江来不及吃饭,驱车又来到了玉田刘某明的家。他的家人说他不在家,现在在一个车队上班,有这个车队的电话。几经波折,终于联系到这个车队的负责人。通过车队的联系,民警终于拨通了刘某明的电话。在强大的心理攻势下刘某明承认了上午在沙流河路段肇事逃逸的事实。

案发9个小时后, 4月26日下午2点左右,犯罪嫌疑人刘某明来到九大队沙流河事故中队投案。经审讯,他交代了犯罪事实:4月26日5时许,刘得明驾驶冀BW号牌小型普通客车沿102国道由东向西行驶至丰润区沙流河镇联通营业厅路段时撞推行人力三轮车的黄某的身体及人力三轮车,致黄某死亡,事故发生后由于心里害怕,心怀侥幸,驾车逃逸。
 

责任编辑: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