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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查处首例“毒驾”驾驶人

2013-04-02 10:46:13  

近日,秦皇岛市交警支队三大队的民警查处了一名“毒驾”驾驶人,这也是秦皇岛市首次查处的“毒驾”违法行为。

在秦皇岛市高速西出口,警务服务站的民警正在对过往的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一辆黑色宝马x6轿车朝入口驶来。民警发现这辆车没有悬挂机动车号牌,随即对该车进行检查。车上有两名年轻的男子,当民警询问他们为何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时,发现该车驾驶人的神色十分慌张。于是民警对整个车辆进行了检查,发现了几个长条的白色纸袋,里面装有毒品。

发现毒品之后,民警马上与秦皇岛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取得了联系,两名男子被带到开发区分局刑警大队后民警分别对他们进行了尿液检测,两人的检测结果均显示为阳性。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对这名“毒驾”驾驶人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处以200元罚款,记满12分;吸毒后驾驶机动车处以200元罚款并注销机动车驾驶证、三年以内没有吸毒史的情况下才可从新申领驾驶证的处罚。

值得庆幸的是这起“毒驾”行为被及时制止。秦皇岛交警支队将联合刑警加大查处力度,为市民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责任编辑:付翠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