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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蛮横车主”开“无保险”车违法上路

2013-03-22 10:48:38  

近日,衡水交警在例行检查时查获了一辆没有缴纳保险的小轿车。该车驾驶人不但不配合工作,还态度蛮横。

3月20日下午,衡水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的民警在大广高速滏阳口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银灰色丰田轿车没有粘贴保险标志。民警在询问过程中,驾驶人一会儿说自己上了保险,一会儿又说不知道,驾驶人的说法前后矛盾。正当民警准备带驾驶人回中队进一步核查时,这位驾驶人却突然开始发飙,拒绝配合民警检查。

驾驶人一直强调自己的理论,说自己的车不是偷盗来的,上路行驶过程中也没有发生过事故,就不用办理保险。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不论驾驶人有什么样的理由,也必须依法接受处罚,并交纳第三者强制险。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如果不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将会处以第三者责任险保费的两倍罚款。车辆所有人不缴纳第三者强制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者的经济赔偿有可能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一定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责任编辑:付翠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