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首页 > 安全 > 事故预警 > 正文

租车公司老板醉酒驾车 致三人死亡被判无期

2013-02-06 15:08:33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作为汽车租赁公司老板的覃梁,虽深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道理,却心怀侥幸,于凌晨疲劳醉驾,在城市街道上撞死三人。经贵港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月5日,覃梁被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覃梁是广西贵港市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的老板,案发当天晚上11点,他独自驾车外出和朋友一起吃宵夜。朋友叫了酒,覃梁觉得盛情难却,便一起喝上了。当他准备返回公司休息时,已是次日凌晨1点了,虽然已觉酒意袭人,但看夜深人稀就心怀侥幸,自己开起了车。可就在覃梁开车来到贵港城区解放路蔬菜批发市场路段,他就打起了瞌睡,惨剧接着就发生了。当覃梁睁开眼时,他的车前方一辆三轮车翻倒在地,有三人躺上路上一动不动。

后来,经公安机关检测,覃梁的血液酒精浓度为156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另外,经车速鉴定,覃梁肇事时车速约为60km/h,属于超速行驶。由于覃梁的醉酒、疲劳驾驶,造成了当时正在路边进行蔬菜交易的三名菜农当场死亡的严重后果。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覃梁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和公共安全,醉酒驾车并超速行驶,致使车辆失控并冲撞三人死亡,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间接故意,以其涉嫌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人覃梁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并依法作出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决定。

责任编辑:晓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