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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交警连续查获两起校车超员违法行为

2013-01-15 14:20:02  来源:唐山交警支队  

为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全体在校学生的生命安全。连日来,滦南县交警大队按照上级部署并结合本大队工作实际,不断加大对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1月11日连续查处两起超员“校车”。

1月11日下午1时许,该大队三中队中队长苗春利带领民警刘友芳、程旺年、王海涛巡逻到辖区某完全小学大门前时,发现一辆车牌号冀BJC6XX的普通客车内人头攒动,疑其有超员违法行为,立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民警检查发现,该车核载19人,实载35人,超员80%以上,并且所有乘员都是该校1至6年级小学生。针对其如此严重超员违法行为,中队长苗春利对驾驶人刘某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进行批评教育,随后,将车上学生送入学校,告诫学生们以后不要乘坐超员车。而后将客车及驾驶员带至交警大队做进一步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人刘某被处以罚款1200元,驾驶证记满12分。

与此同时,在该完全小学北面“村村通“公路上,四中队长贺才功、民警魏振江、赵永光将一辆车牌号冀BJ3XX的普通客车拦停,经民警上车清点,这辆同样核载19人的普通客车实载了30个小学生,超员11人,民警依法将该车查扣并把学生送护到学校,对驾驶人刘某某进行了新交规教育,指出其违法行为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并依法对其予以1000元罚款,记12分的处罚。
 

责任编辑: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