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首页 > 安全 > 事故预警 > 正文

驾套牌报废车肇事逃逸 毁车灭迹最终难逃法网

2013-01-09 14:07:23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通讯员 王玉君 陈恒琴)发生交通事故后,停车救人是作为一名驾驶人最起码的道德底线,然而近日在辛集市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男子开车将人撞倒后,不仅不下车查看伤者情况,也不报警,而是驾车逃离事故现场,并将肇事车辆藏匿后私自拆解,企图以变卖废铁的方式将肇事车销毁掉。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案发17天后就被辛集市公安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查了个水落石出,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和道德的谴责。

2012年12月9日14时32分,辛集市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天王线北耿庄候车亭处,一辆轿车与一辆自行车相撞,有人受伤,请马上出警”。接警后,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谢保权等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发现现场公路西侧一辆自行车倒地,自行车北有一滩血迹,自行车驾驶人郝某已经被送往附近医院抢救,而肇事车早已逃之夭夭。民警经过仔细勘查现场和对周边目击者的询问,除了发现肇事车前中网部分残留碎片,并没有获得其它更有价值的线索。

事故发生后,辛集交警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了交通肇事追逃机制,成立专门的侦破小组,认真分析案情,深入肇事地点周边展开调查。经大量走访周围商户及目击群众,终于得知肇事车为一辆红色轿车,牌照号为“冀E28870”。民警迅速通过公安信息网调取该牌照信息,发现该号牌登记车辆为灰色兰鸟牌轿车,车主为邢台市煤炭工业局,然而经过民警多方联系后得知早已没有邢台市煤炭工业局这个单位,而且该车在10年前就已经卖了,具体去向不清楚。而此时,医院传来受害者郝某抢救无效死亡的消息,这让办案民警感到了巨大的压力。

为了扩大线索来源,辛集交警大队在辛集市电视台播发“12.9”交通肇事逃逸案线索征集通告,受害人家属也通过网络、报刊、沿街张贴启示等多种渠道发布悬赏通告,广泛征集破案线索。在接下来的几天里,专案组民警不辞辛苦、夜以继日,走访调查现场周围群众、排查可疑车辆、查看各路口监控录像,从12月10日至15日,共调取事故现场周边路口监控录像20多个,排除嫌疑车30多辆,搜集有价值的线索40多条。民警从搜集到的大量涉案信息中抽丝剥茧,最后经监控录像车型比对,综合相关证据,初步确定肇事车辆为红色两厢吉利美日轿车,肇事者为男性,30多岁,身高170CM左右,并将侦查范围缩小至当地王下与徐古庄两个村庄。

针对这条宝贵的线索,民警再一次展开了调查,经过2天的走访,最终确定王下村张某有重大嫌疑。民警丝毫不敢怠慢,连夜赶到嫌疑人家中。面对警察的到来,张某显得很淡定,他承认自己有一辆红色轿车,但不是吉利,而是富康,并称车几天前已经被朋友吴某开走了,还主动带领民警来到吴某家中确认。然而当民警要求张某出示其购车发票等有效票据时,张某却显得遮遮掩掩,闪烁其辞,张某的种种表现,让民警怀疑张某的话中有假,于是迅速调整侦破方向,搜寻牌照号为冀E28870红色吉利轿车的下落。2012年12月26日上午,办案民警谢保权、郭彦涛再次来到王下村,排查了张某家的三处住所后,终于在张某家鸡房的库房里将肇事车查获,此时肇事车已经被拆的七零八散。经过核对该车的发动机号、大驾号,发现该车已报废,原车牌照号为冀AAE556。

面对确凿的证据,张某如实供认了其驾驶汽车交通肇事后逃逸的经过:2012年12月09日14时30分,张某驾驶冀E28870套牌车沿天王线由北向南行驶至北耿庄候车亭处时与由东侧路口骑自行车左转弯的郝双月相撞,事故发生后张某因害怕承担法律责任驾车逃逸,并将肇事车藏匿于自家鸡房的库房拆解,毁灭证据,打算以卖废铁的方式将肇事车处理掉,没想到最终还是难逃法网。

目前,张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晓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