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将对高污染机动车采取限行措施
2012-12-07 14:18:53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近日,河北省出台《河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办法规定自2013年2月1号起,设区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高污染机动车限行措施,根据本地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确 定主城区内禁止或者限制高污染机动车行驶的区域和时段。
据了解,《办法》要求,新购机动车排气污染物的排放达到当地采用的国家标准的,免予进行环保检验,直接领取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在用机动车应当按期进行环保检验。对未依法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营运车辆定期审验合格手续。未依法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办法》规定,设区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高污染机动车限行措施,根据本地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确定主城区内禁止或者限制高污染机动车行驶的区域和时段。
同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清洁燃料、使用清洁能源的机动车和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先进技术的研发、生产及使用。机动车燃料销售企业销售的燃料质量应当达到国家标准,并在销售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燃料的质量标准。禁止生产、进口或者销售未达到国家标准的机动车燃料和排气污染物排放未达到当地采用的国家标准的机动车。对排气污染物排放未达到当地采用的国家标准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和转入登记手续。各地要在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削减目标和高污染机动车的淘汰任务。
责任编辑:王娟
推荐内容:
- ·河北推广石家庄“大交管”格局 让市民畅享交通(2011-06-14)
- ·河北进入“波音时代” 首架飞机6月开飞(2011-06-14)
- ·河北3天查处3人醉驾公务人员酒驾抄告纪检、监察(2011-06-14)
- ·五一期间河北高速交警出警3780人次 力保畅通(2011-06-14)
- ·河北省客运站将引入航空式服务(2011-06-14)
最新文章
- ·2025年4月份石家庄车管所公告
- ·增驾实习期满分注销_驾驶人_20250421
- ·石家庄支队车管所_公告驾驶资格作废_2
- ·初领实习期满分注销_驾驶人_20250421
- ·赵县车管所注销登记未交回,公告机动车
- ·赞皇车管所注销登记未交回,公告机动车
- ·逾期未检验强制报废,公告机动车号牌、
- ·逾期未参加检验
- ·新乐市车管所注销登记未交回,公告机动
- ·辛集车管所注销登记未交回,公告机动车
- ·庆海回收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注销登记未交
- ·平山车管所注销登记未交回,公告机动车
- ·临近强制报废
- ·矿区车管所注销登记未交回,公告电动自
- ·车管一所注销登记未交回,公告机动车号
- ·石家庄第二外国语学校七年级学生调研停
- ·战国铁胄穿越、7大闯关体验,安全教育
- ·青春力量上线!“蒲公英计划”全省播撒
- ·省交管局发布清明节道路交通安全预警
-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出2025年清明节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