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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本月起交通事故评估鉴证收费最高1万元

2012-11-21 09:57:45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日前,河北省物价局出台了河北省交通事故损失鉴证、交通事故车辆保险理赔损失评估收费标准,规定每起事故评估鉴证收费总额最高为10000元。此标准自2012年11月1日起执行。

按照要求,交通事故损失评估鉴证按损失评估、鉴证额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收费办法,收费标准: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3%,10万元至30万元(含30万元)收费费率2%,30万元以上收费费率1%。收费起点为200元(涉及非机动车辆的为100元),每起事故评估鉴证收费总额最高为10000元。

据了解,交通事故损失评估、鉴证收费标准中包含了现场勘验交通费和损失部位简易拆检及损坏程度判定等费用,评估、鉴证机构不得以任何借口另行收费。交通事故车辆需经专业机构拆解方可评估鉴证的,评估鉴证机构应事前告知委托人需拆解的部位及费用,并经委托人同意,拆解费用由委托人负担。交通事故损失评估、鉴证机构提供服务应与委托方签订委托协议书,明确委托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金额和付款时间等。

河北省物价局表示,交通事故损失评估、鉴证机构须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在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并主动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出现高收费、乱收费等违法行为,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责任编辑: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