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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交警五大队查处大货车不粘贴反光标识

2012-11-09 15:39:15  来源:唐山交警支队  

近日,唐山市交警支队五大队对大货车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的违法行为进行了集中查处,违法车辆被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当日晚上6时许,在唐丰路与庆北道交叉路口,一辆反光标识被污损的大货车被交警拦下,该车虽然在车身的侧面及后面均粘贴有反光标识,但这些反光标识部分已经脱落,部分被泥土遮盖,已经起不到应有的反光作用。而在交警检查过程中发现,还有不少大货车根本就没有粘贴反光标识。

交警介绍说,不少的重大交通事故,都与大货车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有关。“大型货车必须正确安装反光标识,如果反光标识被污损或不粘贴,对其他的车辆及行人就起不到警示作用,极易发生交通事故。”而除了车身后方外,大货车还应该在车身侧面粘贴反光标识,“这样,大货车在转弯时,就能提醒后方车辆注意减速慢行。”

交警表示,按照相关规定,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将被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在对大货车司机进行处罚后,交警还要求这些司机回去之后必须立即按照规定粘贴好反光标识。

针对交警五大队辖区内大货车通行较多的情况,在接下来的时间里,该大队将不定期对大货车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责任编辑: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