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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车流上升 交管部门警力下沉确保通行秩序

2012-10-03 17:19:24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10月3日,全省共投入警力18770余人次,出动警车3328辆次,启动交通安全服务站327个。

截止16时,全省高速公路、国省道通行秩序良好,没有发生大规模、长距离、长时间道路拥堵。河北省环京6条高速公路出京流量为403125辆,环比前日上升55%左右,同比去年上升25%;进京流量为94853辆,环比前日上升2%,同比去年上升4%。环省界15条高速公路进冀流量为294568辆;出冀流量156373辆。京港澳河南出冀方向流量10764辆,与前日环比下降升20%;京哈高速辽宁进冀方向22291辆,增幅15%;京沪高速进冀16372辆(青县),减幅15%;9632辆(吴桥),减幅30%。全省主要景区车流量82770辆,同比去年上升25%,没有发生严重交通拥堵。

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万书君在听取交管局刘胜局长、吴吉祥、刘东、刘彦丽、刘军臣副局长和张永良支队关于长假期以来交通管理工作情况后要求:

一是加强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加强指挥调度,总队、支队“一把手”要坐镇指挥中心指挥调度,及时掌握路面情况,确保发生问题能够迅速处置;加强应急处置,整合各种资源,将消防、路政、养护、医疗等力量组织起来,提高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在服务区、高速公路互通立交等关键部位加强警力部署,加强对7座以上客运车、旅游包车、长途大巴等重点车辆管理,严查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是加强农村道路、旅游景区道路安全管理。要求各市、县交管部门将机关警力下沉一线,确保不漏管失控。

三是加强总结。着手对“两节”安保工作的有效措施进行梳理,为做好安保总结奠定基础。

 

交警提示:自2012年10月1日起,通行我省公路的七座以上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应当停止运行的客运车辆,要提前进入服务区、客运站、停车场等安全场所休息。

客运车辆夜间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80%,严禁夜间通行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

客运驾驶人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
单程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直达客运600公里)的公路客运车辆,应当配备两名以上客运驾驶人。

责任编辑:董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