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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交警查处一起改装“校车”违法行为

2012-09-20 16:18:20  来源:唐山市交警支队  

近日,滦南县交警大队在集中治理接送学生车辆行动中,查获一辆被擅自改装的“校车”,驾驶人张某某被依法严肃处理。

9月13日下午1时30分,滦南县交警大队宣传中队民警在辖区倴城镇姜泡小学检查接送学生车辆时,发现一辆福田牌面包车有改装迹象。于是民警对该车进行了检查,发现该车原有两排座椅,核载6人,而驾驶人从后面加了两排座椅,前面司机座位后又加一排条椅,另外在车座下面放了两个马扎和两个坐垫。这样,就使该车厢能多装16人,使原本6人的空间,一下子塞进22人,其安全隐患可想而知。

据学校领导反映,该车辆驾驶人张某某在开学初已和学校签订了《安全驾驶员保证书》,承诺不超员、不开带“病”车。事情刚过十余日,驾驶人就背信弃义,擅自改装“校车”,完全置孩子们的生命安全于不顾。

民警将张某某所驾驶的车辆进行了暂扣,责令其将车恢复原貌,以后不允许再接送学生,并依法对驾驶人张某某处以500元罚款。
 

责任编辑: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