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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交警查处一辆超员“校车”

2012-09-20 16:17:25  来源:唐山市交警支队  

9月17日,滦南县交警大队在对辖区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检查过程中,查获一辆超员“校车”,驾驶人张某因多项违法,被依法处以2000元罚款,记36分的处罚,该车被依法查扣。

当日下午2时10分,该大队宣传中队民警巡检到宋道口镇东清水庄完全小学时,发现一辆中巴车有违法嫌疑,遂对该车进一步检查,经核对,该车核载19人,实载24人。并且,车辆驾驶人张某满脸通红,怀疑其酒驾,而且,张某所持驾驶证又与所驾车型不符。于是执勤民警将张某及车辆扣至交警大队。

经过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3mg/100ml属饮酒后驾车。对于张某如此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办案民警从重从快给予严厉处罚,清除了一大安全隐患。
 

责任编辑: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