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首页 > 安全 > 安全提示 > 正文

“的哥”为创收 自愿被套牌 将面临处罚

2012-09-19 16:31:30  来源:大河网  

一出租车司机与同样开出租的老乡私下达成协议,以每月500元的“租赁”费套用老乡的车牌,两辆车同时营运赚钱。9月18日,郑州警方经深入调查,两辆“孪生”出租车,最终现出原形,两出租车司机都将面临处罚。

昨天12点45分,郑州交巡警四大队接群众举报称:位于石化路的郑州石油公司附近,有两辆外观和颜色一模一样的出租车,车牌号都是豫ATP482。民警迅速赶到石化路现场,将两车暂扣,并告知其中一辆车的司机陈师傅到大队接受调查。

民警对陈师傅提供的行驶证、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证以及发动机号等进行比对核实,确认豫ATP482是该车真实牌号,而另一辆出租车为“套牌车”。

随后,一名自称是陈师傅朋友的中年男子潘某也跟着来到大队。经询问,证实潘某就是另一辆“套牌车”的车主。最终,潘某交代,他与陈师傅是老乡,之前他从陈师傅那儿要了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和车辆相关手续,向车管所谎称车牌丢失需要补办,补了一套“豫ATP482”车辆号牌,并私下与陈师傅达成协议,每月交给其500元的套牌使用费。

目前,两车均被暂扣,套牌车司机潘某将面临罚款5000元、扣12分的处罚。民警将把此案移交市客运管理处,对出租车牌号的陈师傅做进一步处理。

责任编辑:晓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