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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撞三人 天网恢恢终伏法

2012-08-11 09:16:55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通讯员 马亮)7月24日晚8时28分,衡水景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急促的报警电话响起:在安郑公路潘庄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红色面包车撞倒电动自行车后向西逃逸,现场掉落一面车辆号牌,牌号为冀TR3***,电动车上的两名伤者已送往医院抢救。

警情如山,交警大队事故股值班民警接警后一面向大队长肖华岭报告,一面赶往事故现场。在现场,民警又接到警情通报:一辆红色面包车前面推着一辆电动车沿宁武路向西逃窜,并向梁集方向逃逸。事故民警不禁心生疑惑:被撞电动车就在眼前,肇事车前怎么会还卡着一辆?难道此面包车再次肇事?!

想到此处,办案民警立即按提供的情况沿路追击,在追击到宁武路靳庄村西路段,发现一具尸体横在公路中间。追击民警一面留下警力保护现场,一面继续跟踪下去,追至小车庄路段时,发现一辆红色长安牌面包车停在路边,面包车前挡风玻璃已破碎,前保险杠卡着一辆红色雅马哈牌电动自行车,前后车牌已掉,车内无人。

办案民警立即向大队长肖华岭同志汇报了情况。肖华岭同志随即带领支援民警赶到现场。通过对两起事故案发现场的仔细摸排、勘验,以及对遗留物和面包车撞击痕迹的分析,可以认定,此红色面包车与潘庄事故现场肇事车为同一车辆,这是一起特别恶性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根据此案情况,景县交警大队现场决定立即调集靳庄中队、城区中队、救援中队及赫苏庄中队民警及协勤人员50余名参与案件侦破,争取及早将犯罪嫌疑人捉拿归案。按照交通事故预案分工负责,第一组由副大队长李福强带民警到县医院看望伤者,访查第一事故现场情况;第二组由事故股长费志广带领民警到大队调取车辆信息;第三组以巡逻民警组成,仔细勘查现场,提取现场遗留物证,作好比对并沿路查找肇事嫌疑人。

通过对现场遗留牌照“冀TR3***”进行公安网络查询,确定红色面包车所有人为张某某,景县安陵镇人。根据这一线索,办案民警立即赶到安陵镇张某某家中,但张彦坡未归。办案民警一面对张某某可能藏身的地方进行查找,一面对其家人讲政策,劝其让张某某及早到景县交警大队投案自首,说明情况。

7月26日凌晨4时许,自知走投无路的张某某在家人陪同下来到景县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并如实交待了事故发生的全过程。肇事车辆驾驶人张某某在潘庄路段将骑电动自行车人闫某某、乘车人张某撞伤后驾车沿安郑路向西逃逸。在逃逸过程中又与一骑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并推着电动自行车,拖着车主王某某继续逃逸。直至逃了3公里后,才将王某某甩落,继续推着电动自行车逃跑。后来发现有民警追赶,于是在景梁公路小车庄路段,弃车逃逸。从案发到犯罪嫌疑人归案,仅32个小时这一恶性肇事逃逸案件即宣布告破!

目前,张某某已被景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肇事车辆已依法被扣押,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晓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