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首页 > 安全 > 安全提示 > 正文

7月15日起 石家庄159条客运线路票价下调

2012-07-14 12:35:59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 孙会芳)昨日,记者从石家庄市公路主枢纽组织管理中心了解到,该中心所属南焦客运站、白佛客运站、运河桥客运站、西王客运站、客运北站共159条客运线路票价7月15日零时起小幅下调,幅度大多为1-3元,其中90%的线路下调1元。

昨天下午,记者在省会白佛客运站售票大厅看到,车站已对票价调整情况进行了公示。据介绍,“枢纽中心”所属5个客运站共379条线路全部备案完毕,此次调整票价涉及159条线路,约占四成,下调区间为1-3元,其中90%的线路下调1元。

比如石家庄到无极不行驶高速公路的班线,原票价为14元,调整后为13元;石家庄到邢台不行驶高速公路的班线,原票价34元,调整后为33元;石家庄到山西运城的班线,原票价41元,调整后为40元。

按照石家庄市物价局内部明电《关于转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的通知》,根据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实行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冀价经费【2012】11号)的规定,自2012年7月11日起,我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相应调整为0.024元/人公里。

按文件规定,河北省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办法是以河北省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每吨5725元为基准价格,油价超过基准价格,启动联动机制。以基准价格为基础,油价每上升500元/吨,道路班车客运相应加收燃油附加费0.006元/人公里;反之,燃油附加费相应减收。

由于公路客运的燃油附加费是直接计入票价的,因此“枢纽中心”所属5个客运站将按照油价调整后我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为0.024元/人公里,对现有票价进行调整。由于调整后的票价要取整,部分短途线路的票价四舍五入后实际上没有调整。

据了解,此次是6月14日128条客运线路票价下调后,石家庄长途客运票价的再次调整。

责任编辑:Do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