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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一机动车驾驶人自制假证 损人终害己

2012-07-11 09:59:52  来源:衡水市交警支队  

(通讯员王其壮)衡水深州一机动车驾驶人自作聪明,套用别人驾驶证自制了一个假证,企图遇交警查出交通违法时将“账”记在别人头上。这真是既违法又无德。

7月7日9时左右,在故昔路枣强与故城交界处,一辆车牌号为冀T56**6的大型货(挂)车因车辆疑似加高栏板被枣强县执勤交警张影、张平示意其靠边受检。车停后,该车驾驶人先交给民警《从业资格证》和《行驶证》。《从业资格证》上显示该人姓名曹某某,住址为深州市魏家桥镇。然而当执勤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发现驾驶人曹某神色慌张,表情犹豫,可疑的迹象表明其驾驶证可能有问题。经查,其出示的驾驶证显示姓名为潘某某,住址为深州市。两种证件上的姓名、证号、住址不符,只有照片为同一人,就是民警眼前的曹某某。民警断定曹某涉嫌使用伪造、变造证件。

为查明情况,副大队长郭水围同民警立即将该驾驶人带回枣强交警队,经查该驾驶人从业资格证信息是正确的,其使用的驾驶证是伪造他人的。曹某某称他将别人驾驶证上加封了自己的照片,是为了遇到交警查出交通违法进行处罚时,违法行为就可以记到潘某某的驾驶证上,以此逃避处罚。民警对曹某某进行了交通法规教育,并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处罚,同时将曹某某移交刑警讯问私办假证情形。

责任编辑:晓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