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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装车辆需合法 私自改装被处罚

2012-06-27 14:55:25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近日,保定市交警支队开展了为期5天的摩托车、汽车飚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在整治行动第一天,查处了一辆私自改装了多处的出租车。

该天晚上8左右,在东风路与恒祥大街交叉口东侧,保定市交警二大队的民警发现了一辆改装过的红色长城出租车。民警注意到,这辆出租车后方共安装了两个排气筒,车身中央从车头到车尾粘贴了两条黑色宽带。

民警还发现,该车的四个车轮也进行了改装,车轮宽度明显较一般出租车的轮胎宽,轮毂也非厂家原装。随后民警对该车进行了进一步检查,而这辆车的驾驶人却一直躲躲闪闪,既拿不出改装车辆的合法依据,也不肯正面回答民警的问题。随后民警依法暂扣了这辆私自改装的出租车。

据了解,根据相关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如果机动车所有人需要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改装车型、改变车身颜色,则需要到机动车登记部门提出申请,在得到交管部门出具的机动车变更、改装审批证明后,才可以按照审批证明记载的事项对机动车进行改变,并在改变后向机动车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在此,民警提醒各位车主,尤其是营运车车主,如果您有改装自己爱车的需求,请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审批,切不可自行改装。

责任编辑: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