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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开车时3次开车门将整个身子悬在车外

2012-06-12 17:36:00  来源:中新网   

9日,一名男子在城区主干道驾车时,三次打开车门,并将身子悬在车门外,惊吓了无数人。

惊险动作如同拍电影

打开车门开车,这样的场景常常只出现在电影中。但近日,重庆市田先生在城区主干道就拍到了令人震惊的一幕,一名开黑色BYD轿车的男子,在川流不息的车流中,不时飞快地变换车道。嫌这还不够刺激,他又玩起了“杂技”———在急速行驶的轿车上,他三次打开驾驶室车门,将身子悬在车门上开车,还不停地变道,让人看着都惊出一身冷汗。

10日,央视新闻频道播出了这段视频,谴责这种行为是拿生命开玩笑。

这个哥炫的是车技还是危险?网友们对此展开了热议。

律师说法>

行为已违法,足以治安拘留

重庆依斯特律师事务所文鹏律师,也看到了相关视频。他说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场面,敢在城市主干道这样开车,很危险。

文鹏律师认为,这名男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交通法规,足以治安拘留。而是否触犯刑法,则需要加以分析。

首先是否构成了危险驾驶。文鹏律师认为,危险驾驶的前提条件是醉酒驾驶或者追逐(飙车)致死,因此,该男子是否喝酒,需要相关部门的鉴定,不能简单认为就是危险驾驶。

其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文鹏律师认为,其条件是主观故意。但该男子并没有故意撞车或者破坏交通设施,因此该罪名也不成立。

最后,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文鹏律师认为,从男子当时的举动和心态看,跟这一条最为贴近,但必须要有后果才能成立。

文鹏律师说,在城市道路上类似的情况非常罕见。一旦遇到突发情况,当事人根本来不及做出反应,可能产生严重后果。其社会危害是肯定存在的,但是否违法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界定。

责任编辑:晓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