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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交管局要求做好“五一”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2012-04-27 09:05:48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切实做好“五一”期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通知要求各地确定工作重点,落实管理责任。要针对“五一”期间旅游客运、中短途自驾车出游增加的情况,结合本地旅游道路、旅游景点交通流量以及天气变化情况,认真分析节日期间道路交通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开展《全省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有针对性地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要加强重点道路交通管控,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针对“五一”期间交通流量以及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的特点,将警力投入到高速公路、国省道等重点路段和凌晨、午后等重点时段,加强对自驾车、客运车辆集中的高速公路、国省道以及通往旅游景区道路的交通疏导和巡逻管控,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要依托355个交通安全服务站,加大对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车、旅游客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辆的检查力度,对5轴、6轴货运车辆进行重点抽查,及时消除超员载客、疲劳驾驶、准驾车型不符、逾期未年检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持续开展酒后驾驶专项整治,并向城乡结合部和县乡道路延伸,严查酒后驾驶特别是醉酒驾驶行为。要加强“毒驾”的路面查控力度,凡是发现驾驶人有吸毒嫌疑的,要及时控制并依法检测、查处。

加强部门协作,消除客运车辆安全隐患。结合“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在“五一”前,联合交通运输、旅游、安监等部门,深入旅游、客运企业对客运车辆安全性能及安装使用GPS监控系统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客运车辆及其驾驶人的从业资质进行一次排查,对营运驾驶人吸食、注射毒品及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情况进行一次排查,对营运驾驶人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提示,对存在安全隐患车辆和驾驶人,要督促客运企业停运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协调交通运输、旅游等部门,在临水、临崖等旅游道路沿线增加警示、指示标志,增设引导、提示标牌,完善景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改善道路通行条件。

广泛开展宣传提示,提高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充分利用电视、电台、网络、手机服务平台以及户外、路面、车载等各类电子显示屏,及时发布“五一”期间重点道路的通行情况,广泛宣传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超员载客、酒后驾驶、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群众遵守交通法规。在高速公路、国省道路、旅游道路沿线以及停车场、服务区、景区广场等人流密集的地区,广泛张贴标语、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品,向自驾出行人员介绍节日出行常识和驾驶注意事项,进行有针对性地交通安全宣传提示。

为确保工作落实,“五一”期间,还将派出单位领导带队的工作组,深入交通事故多发地区、路段开展明查暗访,重点检查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地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带班领导要在岗在位,并加强警力、车辆及装备保障。加强与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气象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遇有突发情况联合启动应急机制,共同进行应急处置。组织清障施救单位将车辆、装备投放到重点路段,发生交通事故时快速出警、快速施救、快速清障、快速恢复交通,严防发生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

通知同时还要求各地交管部门在4月28日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工作全国集中统一行动日,通过警种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全线联动、机关调警、异地用警等措施,严查“三超一疲劳”、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掀起整治声势。 

责任编辑: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