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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鹿刑拘一名交通肇事嫌疑人

2012-04-13 16:15:41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2011年5月25日22:50分,涿鹿县东小庄镇南庄村安某驾驶京PJ****号起亚牌小型轿车(乘坐张某、16岁,陈某、18岁),沿东环路由南向北超速行驶时,车辆失控连撞路西三棵行道树,造成张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安某、陈某受伤,车辆损毁。

经检测,安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47.72mg/ml。安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因面部塌陷,不能收监,对其予以取保候审。期间,受害者家属以交警大队不抓人为由,多次到副局长张海龙办公室闹事。张局长指示办案民警随时监测安某的病情,条件成熟立即收监。办案民警于2011年8月、2012年4月,两次将安某带到医院体检,各项指标显示其身体状况不能收监。经治疗,安某基本痊愈,2012年4月12日办案民警再次将其带到医院进行体检,各项指标显示其可以收监,随即报请张海龙副局长,对其予以刑事拘留。

2012年4月12日,安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现羁押于涿鹿县看守所。

责任编辑:晓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