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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被撞不认账 原是失忆惹的祸

2012-04-06 15:39:52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通讯员 陈季红)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认账,不是肇事司机而是被害方,日前平乡辖区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事。

2012年3月29日14时40分平乡县交警大队事故科接到报警,县城中华路与振兴大街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

副科长赵庆旺带领民警火速赶到现场,现场停有一辆海马轿车,前挡风玻璃有直径15cm圆形凹陷,疑似头部的撞击痕迹,肇事司机和伤者均不在现场。据目击者称,肇事车沿振兴大街由北向南行驶至与中华路交叉路口时,在左转过程中将一名男子撞伤,肇事司机立即将伤者送往医院。勘查完现场,民警驱车赶到医院,伤者不配合医护人员检查。经民警询问,被撞男子王某系湖北人,来平乡出差,对刚刚发生交通事故的事,王某拒不承认,说没有发生事故,自己也没有受伤,坚持要离开。副科长赵庆旺根据以往经验判断,王某很可能是由于受到剧烈撞击,暂时性失去记忆。担心王某被撞出内伤,本着负责的态度,民警设法说服王某配合检查。经检查王某无大碍,只是有些皮外伤,被留院观察治疗。

次日王某恢复记忆,想起了当天交通事故经过,肇事车辆挡风玻璃上直径15cm凹陷系撞击其肩膀所致,并对事故经过进行了详细描述,医院医护人员、知情群众及本人对民警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给予了高度赞扬。目前王某已康复出院。

责任编辑:晓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