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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民警突遇肇事车

2012-03-14 16:31:51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把人撞死,跑了;把车修好,照开。孰不知“纸里包不住火”。近日这位故作“淡定”的肇事司机在回家途中被办案民警截获。

3月10日9 时54分,衡水市枣强县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在郑昔路26公里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轿车与一电动自行车发生相撞,致使骑车人当场死亡、肇事车逃逸。副大队长孙建国带领事故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经过仔细的现场勘查,提取了肇事车遗留的保险杠碎片。大队长张六军高度重视,指示迅速开展现场走访,全力侦破此案。

经过现场案情分析,办案人员兵分三路:一路继续在现场周围进行细致勘查,搜集有价值线索;一路立即对沿途有监控的店铺开展调查走访,寻找肇事车辆信息;一路携带现场遗留物到汽修厂辨认车型。经过走访,民警摸排到一条重要线索:肇事车为一辆牌号有09或90字样的黑色比亚迪F3轿车,肇事后向东逃逸。根据这一线索,大队领导立即指示办案人员将辖区符合条件的黑色比亚迪F3轿车通过车驾管系统调取出来。经过民警排查,冀TE**90轿车进入民警视线,车主为枣强县王均乡的刘某。

3月12日下午,办案民警赶到嫌疑人刘某家中,未见刘某。其父称“儿子不在家”、“现在不知道他在什么地方”。在得知刘父说事发当天刘某确实去过县城办事的信息后,警方进一步加大了对刘某的肇事嫌疑。办案民警让刘父回交警大队继续接受询问,却在归队途中恰遇刘某驾驶黑色比亚迪轿车回村!

经审讯,刘某交待了肇事经过:当天晚上9时45分许,他驾车与同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追尾相撞,造成骑车人当场死亡。之后他驾车逃离,连夜在汽修厂对肇事车进行了修复。这一切自以为人神不知,却终难逃法网。现刘某已被刑拘。

责任编辑:晓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