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藁城交警成功侦破一起酒后逃逸案件

2011-12-15 17:32:20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通讯员 张玉彬)12月11日晚20时50分许,藁城市交警大队事故值班民警马银京、赵锁振接到“122”分控中心报称:在204省道南贾同道口,一辆自行车被撞,人员受伤严重,肇事车辆逃逸。值班民警在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在事故现场,一辆被撞自行车倒在马路上,并遗留肇事逃逸车辆的有机玻璃灯壳碎片、车门装饰条,伤者刘某(辽宁省喀左县大城子镇双桥街人,男,31岁)已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后因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3点死亡。大队教导员范军立即召集事故中队全体民警及技术人员,对现场搜集的散落物进行分析,排查可疑车型,最终确定肇事逃逸车辆为黑色普桑。事故中队兵分三路,一路走访事故周边群众搜集证据,一路走访辖区汽修厂,另一路调取辖区所有黑色普桑信息。

12日早8点,办案民警根据调取车辆信息,并在张家庄派出所的配合下,从事故周边黑色普桑开始对车辆进行逐一见车见人,进行对比。上午9点许,副大队长张江洪带领第二组到张家庄村排查,在路过214省道只甲村北一个无名小型汽车板金、喷漆修理厂门口时,看到一辆冀AYE5**黑色普桑,并立刻对此车进行了仔细的观察,发现该车损坏部位和左侧车门缺少的装饰条与事故现场极为相似,井调取该车信息,车主系张家庄村赵某。通过对修理厂老板的大量思想工作,得知该车是昨天晚上张家庄村赵某开到这里的,专案组将赵某引到汽修厂。在铁的证据面前,赵某最终承认了自己在11日晚和几个朋友喝酒后驾车往回走时,一辆大货车将其车挂坏后逃逸,而在追赶中,由于酒劲发作驾驶车辆失控,致使车到逆行上撞到路边正常行驶的自行车,肇事后便开车逃逸,又因车是借来的,当晚就将车放到汽修厂,准备车修好后还给车主。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株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