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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单不是通行证 莫用被罚当借口

2011-11-24 16:21:00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驾车出行违反相关法律被执勤民警开了罚单,本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可是在保定市出现了这么一位驾驶人,居然把罚单当成了通行证,堂而皇之的继续开着他的违法车上路。

近日,保定市交警二大队的民警在保定市五四路与长城大街交叉口处进行例行综合检查时,截获了一辆黑色尼桑轿车。经查询,民警发现这辆轿车属于未年检车辆。

据了解,这位驾驶人所驾驶的车辆几天前因为没有年检已经被执勤民警开过罚单,但是他不但没有及时去补办年检手续,也没有去银行缴纳罚款,反而继续开着没有年检的车辆上路,当民警要为他再开一张罚单时,这位驾驶人却振振有词。

在这位驾驶人看来,罚单上写着的15日之内去银行缴纳罚款,即表示在这15天之内,他就可以开着他未年检的车上路而不接受任何的处罚,那么实际情况是这样吗?记者了解到,民警所开出的罚单是有有效期限的,对于在特定情况下不能及时纠正的违法行为,其罚单的有效时间为开出罚单后的24小时,例如这位驾驶人的车辆未办理年检,这与罚款的缴纳时间是不一样的,因此,这位驾驶人在前一张罚单开出多天后依然驾驶未年检车辆上路,再吃一张罚单是必然的。在这里,民警提醒广大驾驶人,罚单不是通行证请及时纠正您的车辆违法行为,以避免再次因同样的问题受到处罚。

责任编辑: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