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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耍花招 法律面前无处逃

2011-11-16 15:48:55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通讯员 张玉彬)11月6日7时许,藁城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马银京、赵锁振接“122”分控中心指令:在南营镇宜安村南发生一起二轮摩托车被撞,造成二轮摩托车司机受伤昏迷、肇事车辆逃逸的交通事故。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验和调查取证。经走访查明,二轮摩托车驾驶人为南营镇马坊村李某,与一辆农用车相撞,造成李某受伤昏迷,肇事车辆逃逸。随后,值班民警立即向大队教导员范军进行了汇报。

大队立即启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预案,教导员范军召集主管事故副大队长张江洪、事故中队长韩秋振和当日值班民警成立专案组,兵分两路开展侦逃工作,一路由韩秋振带领,到出事地点附近村庄发动群众提供有关线索;另一路由马银京、赵锁振带领,到沿路的监控路线、宜安村东、南营同乐学校等处调取监控录像,确定肇事车辆逃逸方向。根据收集到的各种资料初步判断,肇事车辆为宜安村于某的蓝色时风农用五轮车。

事故发生后,事故中队长韩秋振带领民警曾几次赶到宜安村于某家,但其家中既无人又无车。经走访得知,于某这几日早出晚归,并且于某将原来车卖了,又重新买了一辆一模一样的旧车,从外观上连放大号都和原车相差无几。至此,于某的嫌疑更大了。

专案组随即于12日15时赶到梅花旧农机交易市场,在梅花中队长卢国战的配合下,通过监控录像辨认出于某肇事逃逸的农用五轮车,并将该车开回交警队进行技术比对。11月14日,专案组又再次赶赴宜安村,联合南营派出所,将于某和其从旧农机市场买回的同样型号的农用五轮汽车开回交警大队。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于某终于交待了自己卖掉肇事车辆,购买同样旧车,妄图鱼目混珠,逃避打击的犯罪事实。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责任编辑:株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