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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清车行动”全面展开

2011-09-05 09:51:50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为全面排查清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安全隐患,有效治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省公安厅交管局决定自9月1日至11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清车行动”。

行动按照“不漏一车、不漏一人、不漏一岗”全面排查整治的原则,对我省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大规模地毯式排查清理,以治理7座以上客运车辆超员、大货车违法停车和公路违法行为为重点,查处一批套牌、假牌、无牌、报废、非法拼装机动车,查处一批重大交通安全隐患典型案件,处理曝光一批违法驾驶人,追究一批措施不落实、管控不到位的岗位责任人员,整改一批道路安全隐患,以期从根本上、制度上、长远上剔除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整治重点

机动车方面:假牌套牌;借用号牌;无牌无证;报废车;非法拼装车;盗抢车;卧铺客车;警车;冀“O”民用号段;外籍汽车。

驾驶人方面:年内发生过两起道路交通事故或违法记分超过9分的;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无资质驾驶特种车辆的。

道路方面:年内发生过亡人事故或两起以上伤人事故的点(段);容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险桥险段、坡道弯道、临水临崖路段,山区路段,县乡公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路段。

交通违法行为方面:超速;客车、小面包车超员;违法停车;疲劳驾驶;客货混装;农用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

清车行动中,各地将对照事故预防十项措施,从源头把关到路面监管,逐岗、逐人进行自查。对排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各级车管部门提供辖区保有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建立排查清理工作台帐;深入乡村、企业、社区,摸清长期在我省运行的外省籍机动车和驾驶人,摸清辖区内群众正在使用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报废车情况,纳入台帐管理。民警在开展车驾管、事故处理、违法处理业务以及“五进”宣传工作时,均有排查任务,排查清理工作将融入交管工作的方方面面,以确保辖区每一辆机动车、每一名驾驶人都有来源、有去向、有人管、有人查。

交管部门将结合当前开展的一系列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全警动员,把全部警力、装备投入一线,对辖区机动车、驾驶人逐个排查、逐个见面,对辖区道路逐段踏查,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堵塞管理漏洞。

为确保效果,公安交管部门还严格实行“清车行动”四级责任制。对辖区支、大、中队进行承包,中队民警对辖区乡村、社区进行承包。

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通民警将用足法律手段,严格依法查处。对排查中发现的套牌、假牌、无牌机动车,依法应当扣留车辆的要依法扣留,依法应当收缴非法牌证的要依法收缴,依法应当罚款的要依法罚款,依法应当记分的要依法记分,依法应当吊销的要依法吊销;对非法拼装车和报废车,一律强制收缴销毁,同时吊销驾驶人驾驶证。特别是对警车、冀“O”民用号段、外籍车辆号牌假牌、套牌、借用等问题,将从源头上予以治理,严把关口,严格牌照制作、补牌等程序,坚决禁止制作“关系牌”。处理农村地区机动车牌证问题时,将坚持以宣传劝导为主,动员农村群众主动办牌办证,采取上门服务、现场办公等形式,为群众办理机动车登记提供便利。

对查处的走私嫌疑机动车,移交海关缉私部门查处;对机动车辆既无合法手续又长期无人认领的,上缴财政部门处理;对违法客货运企业驾驶人,立即通报所属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建议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二次处理,对同一企业驾驶员多人违法和多次违法的,上报安委会,建议按照企业与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承诺书》,对企业和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罚;对行政、企事业单位人员驾驶假牌套牌、无牌无证、报废和非法拼装机动车的,在严格依法处罚的同时,通知所在单位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处理。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典型案例,同时适时组织集中销毁、集中上缴等活动,扩大社会影响。

公安交管部门还将加强与外省(区、市)交管部门的警务联动。对排查出的外省籍机动车、驾驶人长期在我省活动的,主动与户籍所在地交管部门取得联系,核实情况;对查处的外省籍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及时整理、汇总上报转递;加强相邻省份交警支、大队的联勤联动,及时通报工作情况,联合排查两省结合部位交通安全隐患。加强与公安机关内部警种的协作配合。在当地公安机关领导下,积极会同警务督察、治安、刑侦、巡警、特警等部门,建立多警联动机制,共同开展专项整治,联合查处制假、贩假窝点和违法犯罪团伙,处理一批犯罪嫌疑人;会同治安、刑侦部门和派出所,联合对居民小区、公共停车场、汽车修理厂、背街小巷、偏远乡村等区域进行一次集中清查,主动发现嫌疑车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主动协调工商、交通运输、海关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地毯式排查,共同加大对汽车修理行业和二手车交易市场的监管,清理非法交易窝点,健全走私机动车辆移交制度;加强与军队、武警部队的协作,加大对假冒军警车辆的打击力度。

大力开展交通安全“五进”活动,广泛宣传“清车行动”的措施、目标和意义,宣传套牌、假牌、无牌、报废、非法拼装、走私车辆的危害性;充分利用电视、电台、网络、报纸和农村广播等媒介,曝光典型案例,最大限度取得群众理解和支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拓宽群众举报渠道,制定奖励措施,鼓励群众举报可疑车辆,发动群众共同参与。9月6日为全省“清车行动”启动日,各支队、高速总队将在辖区举行隆重的启动仪式,邀请新闻媒体宣传报道,迅速在全省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责任编辑:株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