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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终被罚

2011-08-31 16:14:10  

8月10日4时26分,邯郸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122指挥中心接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在滏河大街与和平路交叉口西侧50米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环卫工人抢救无效当场死亡,车辆逃逸。一大队的值班人员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事发现场。

现场勘查完毕后,邯郸交警一大队立即成立了8.10命案侦破小组。经过小组分头行动,确定了肇事车辆的车型,并调出当时的监控录像等资料。

经调查得知,在案发凌晨4时前,陵园路邯郸市第六中学门口处也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轿车撞上一辆电动自行车后逃逸。且该事故现场遗留物证与8.10重大逃逸交通事故现场遗留物证系同一车辆所有,即东风悦达起亚福瑞迪车上掉下的大灯碎片。

综合各调查人员所反映的情况,警方得出结论:这两起交通事故系同一肇事车辆所为。大队长张金海和教导员范炳江要求参战民警认真核对每辆车,必须拿下此案,给死者、给群众一个交代。经过前期大量细致的工作,案情侦破有了眉目,犯罪嫌疑人到有关部门自首。

犯罪嫌疑人周某,男,32岁,湖北省仙桃市人,于8月10日3时45分许,驾驶车牌号为DZG910的黑色东风悦达起亚车,沿陵园路由东向西行至市第六中学东50米处时,将同方向正常骑电动自行车行驶的巩文龙撞倒后逃逸。在逃逸到和平路与滏河大街交叉口西50米处时,又将在马路上清扫垃圾的环卫工人周素梅撞倒,周刚继续驾车逃逸。

据周交代,第一起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因心里害怕,而匆匆逃离现场,不料在逃逸路上因慌乱又造成一起更惨重的交通事故,当时他不但没有抢救伤员、保护现场,而是一逃再逃,以致当事人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公安机关已经将周某刑事拘留,并将肇事车辆查扣。

责任编辑:株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