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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电动自行车将被划为电动摩托车范围

2011-06-15 15:36:38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近日,国家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四部委联合发文,要求整改当下电动自行车产业,限期淘汰在用超标车,时速达30km/h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将被划为电动摩托车范围。

据统计:截止去年,我国国内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经超1.2亿辆,成为除自行车之外的最大民生交通工具。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生产、销售问题严重,大量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使用机动车道、闯红灯等现象严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

责任编辑:ds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