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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会交警严查酒驾 “醉酒入刑”两人落网

2011-06-15 15:35:03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为进一步向社会各界宣传酒后驾驶、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法律的新规定和法律责任。近来,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查处酒驾专项行动,有力震慑了酒驾行为人,营造了依法严管交通的浓厚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专项行动中,共查处酒后驾车违法人员22人,醉酒驾驶2人。

5月1日,49岁的司机闫某因醉酒驾车肇事,被辛集市交警大队查处,他也因此成为实施醉驾入刑后,辛集市因醉酒驾车受到刑事处罚的第一人。5月1日13时56分,事故科值班民警郭彦涛、谢保全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辛集北国商城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请迅速出警。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北国商城前的公路上停着两辆三轮车,一辆为带棚三轮摩托车,另一辆为电动三轮车,民警逐一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当民警打开那辆带棚三轮摩托车的驾驶室时,里面酒气熏天,一名男子正坐在里面,经询问得知此人名叫闫某,承认发生事故时三轮车是由他驾驶的,民警立即将闫带至市第二医院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经检测,闫某的血液酒精浓度为306.34mg/100ml,远远超过了醉酒驾车标准,民警依据规定对闫某涉嫌危险驾驶案立案侦查。

5月9日,高邑县贾村汽车司机王某因醉酒开车肇事,高邑交警大队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将其刑事拘留,他也因此成为实施醉驾入刑后,高邑县因醉酒驾车受到刑事处罚的第一人。5月8日晚18时,王酒后驾驶冀AU2223牌号小轿车在高邑县城与一辆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高邑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经过对王抽血检验,酒精含量高达190毫克,达到醉酒程度。目前,依据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醉酒驾驶和《刑法修正案(八)》醉酒驾驶机动车处拘役,并处罚金的条款,二人已被刑事拘留,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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