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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四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 廊坊机动车限行

2014-10-19 08:21:00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石家庄

根据市气象、环保部门研判会商,目前石家庄市处于弱气压场中,大气扩散能力较弱,污染物浓度将累计上升。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有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自10月19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Ⅳ级(蓝色)预警。

提示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如不可避免要采取适当防护措施。

倡导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

倡导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化工、钢铁、水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适当调整产能,减少污染物排放;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增加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当空气质量指数低于200时,Ⅳ级(蓝色)预警自行解除。

邯郸

根据河北省环保、气象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信息,邯郸市政府决定于2014年10月19日0:00—10月20日24:00,在全市范围内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并启动重污染天气Ⅳ级应急响应。

一、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如不可避免要采取防护措施。

二、建议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及社会公众采取以下减排措施。

1、倡导社会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2、建议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能源消耗;

3、建议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原地怠速运行;

4、建议公众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

5、建议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6、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7、减少道路人工清扫,加大机扫保洁力度,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8、建议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9、化工、钢铁、水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适当调整产能,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进入北环路、西环路和主城区的车辆按市交警支队有关规定限速行驶。

四、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动员辖区内各单位、各社区配合建议性减排措施的实施;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做好应急响应启动工作。

望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妥善安排好生产生活,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廊坊

廊坊市人民政府启动重污染天气IV级预警信息:10月19日-20日廊坊市将出现重污染天气,10月20日-21日我市将对机动车辆采取限号措施,20日限行尾号是3和8,21日限行尾号是4和9,届时,相关部门会对违规行驶的机动车辆进行抓拍,提醒驾驶人注意遵守;建议市民乘坐公交或低碳交通工具出行。

建议儿童、老年人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建议市民乘坐公交或低碳交通工具出行,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此信息立即启动IV级响应,10月20日24时,自动解除。

唐山

未来三天,唐山市将出现重污染天气,唐山市政府决定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响应。提醒儿童、老人等易感人群应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行政企事业单位公务车实行单双号限行;相关企业按规定实施限产,减少排放。

责任编辑:陈沛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