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拥军,男,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沧州市交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先后六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五次被省交管局评为“交管工作先进个人”,一次被评为“河北省优秀人民警察”。
 

主要特点

从普通民警到大队长,始终战斗在城市交管第一线,从警30年,忠诚坚守、矢志不渝,在队伍管理、城区交通管理、规范执法、打击犯罪、便民服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方面不断创新、亮点纷呈,带出了一支作风过硬、群众爱戴的“全市标杆交警队”。堪称“新时期交警大队长的榜样”。
 
 

简要事迹

严格规范执法,探索创新服务。在全队推行“早三课”、“五个一”工作制度,使民警形象、执法素质和群众满意度大幅提高,涌现出“推车队”、“托举班”等一大批先进典型;在事故中队协调组建“人民调解委员会”,有效避免了警民矛盾,广受社会赞誉;率先实施“一区一警一员”文明交通社会化管理机制,创新施行货运三轮车“上牌照”,改善了辖区交通环境,受邀参加“2014·我做的群众最满意的一件事”全省巡回演讲,得到省、市领导一致好评。着眼科技强警,提升智能管理水平。在沧州市率先建立首个县级大队交警分指挥中心,实现“扁平化”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大队执法记录仪摄录数量及质量在全省均首屈一指,受理行政案件5起,全部胜诉;“带着刑警的眼光看交管”,三年中,带领交警二大队共抓获网上逃犯12名,扣押价值百万元以上套牌豪车6辆,盗抢车8辆,破获街头抢夺案件4起,打击震慑了辖区违法犯罪行为。着力警务宣传,搭建警民互动平台。创建“沧州市交警二大队”官方微信公众号,方便群众出行,关注用户达三万余人,在全省科级单位微信公众号中名列前茅;针对行人过马路、电动车乱放等“不起眼”违法行为,创新采取当事人手机扫描“沧州市交警二大队微信平台”二维码接受教育并转发的方法,使安全意识渗透人心,提高了群众文明出行素质。
 
 

详细事迹

郭拥军,男,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沧州市公安交警二大队大队长。从警近30年来,他始终在一线从事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凭着对这份职业的挚爱和对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神圣使命感,始终坚持不断探索,勤于钻研、讲求奉献,以积极负责的态度,体现着人生价值,努力实现着一名公安交警的崇高追求。他先后六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五次被河北省交管局评为“交管工作先进个人”,一次被评为“河北省优秀人民警察”。他将全部精力倾注在改变交通管理面貌和狠抓队伍建设工作上,在短短的3年时间里,打造出一支班子凝聚团结、队伍素质过硬、纪律作风严明的队伍,他探索出的很多工作方式被全市乃至全省交管系统推广。

细节之处见真章,千锤百炼铸金刚

一、严格规范执法,打造钢铁之师

强将手底无弱兵,上任伊始他就在全队推行“早三课”、“五个一”的工作制度,“早三课”就是利用早晨上岗前半小时的时间,在所有民警各自的岗位,进行岗前执法形象课、规范执法课、为民服务课内容培训。“五个一”是指民警在日常工作中的细致工作作风,包括“一个眼神”、“一个手势”、“一句话语”、“一个动作”和“一件好事”。在他的带领下,大队的民警形象、执法素质及群众认可度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同时大队民警好人好事现象蔚然成风,持续涌现出了“推车队”、“托举班”、“拾鱼哥”、“枕扇交警”、“微笑哥”等一大批先进典型,二大队民警成了辖区内百姓心中的“暖男”。而对于那些心存侥幸的违法分子,郭大队带领下的各位民警则成了一把把矗立的尖刀,果断出击,震慑一方。

他坚持要求大队民警将执法记录仪的应用作为外勤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的抓手,要求全员做到“上岗必佩戴,佩戴必开机,每天必下载”。随着执法记录仪的全面使用,郭拥军同志摸索归纳出了执法记录仪早点名和晚点名制度、一案一盘制度、执法录像、典型案例点评制度等规定,净化了队伍风气,保障了民警合法权益,也为事故处理当事人投诉、复议和法院开庭案件提供了重要证据。此工作方式得到市交警支队领导的高度关注,并在全市得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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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刻苦探索创新服务,百姓之事无小事

通过不断探索和指导,郭拥军同志将大队违法处理办公室变为了驾驶人服务大厅。并为群众量身打造了早晚增加一小时上岗服务,节假日办公服务和业务预约服务;同时在违法办大厅内免费提供交通安全宣传品,并将全市30余个容易违章地点逐条列入驾驶人注意区域,通过显示屏循环播放,使来此办理业务群众都再次受到一次普法教育;在车管业务上开展扩展服务,事项查询、法律宣传、业务咨询、车管六年免上线、面签等便民服务业务,极大地方便了群众。他还在事故中队协调组建了“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调解把事故双方,引导到正确的法律轨道上来,对案情及时跟进,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免费提供法律救助,有效避免了群众和民警之间的矛盾,拉近了警民关系,最终转化成为社会效益。自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以来,共受理案件170余起,调解1800余起,涉及金额1483万元,收到表扬信80余封,锦旗50余面,在网络、电台等媒介上受到大力表彰,此工作方式也已在全市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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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着眼科技强警,提升智能管理水平

在郭拥军同志努力争取下,二大队在2014年5月率先建立了沧州市首个大队交警分指挥中心,录入平台、外勤、车管、事故、处罚办等部门全部应用到位。根据辖区路况,利用民警肩咪、车载GPS定位系统,随时追踪,随时指挥调警,指挥调度上突出科技应用,实现“扁平化”管理,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分指挥中心建成以来,大队执法记录仪已下载535919条,图片13259张,录音4524条,数量及质量在全省均首屈一指。截至目前,共受理行政案件5起,全部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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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精准出击不犹豫,打击犯罪稳民心

“带着刑警的眼光看待交管工作。”这是他在大队工作会议上常说的一句话。他始终要求民警在执勤执法时多看两眼、多问几句,一旦发现疑点,绝不放过。在他的带领下,三年中,交警二大队外勤、车管、违法办频传捷报,共抓获网上逃犯12名,扣押价值百万元以上套牌豪车6辆,盗抢车8辆,破获街头抢夺案件4起,有效打击震慑了辖区违法犯罪行为。

五、创新执法机制,为民保畅保平安

二大队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民参与、综合治理”原则,率先在新华区实施“一区一警一员”文明交通社会化管理机制,科学划分责任区,由辖区中队民警落实分包责任,每区选派一名交通安全员,负责安全管理教育,并开展联动考评机制,实现分区单位内部自我管控,主干道路全天候不间断值守,有效改善了辖区交通环境。

以“大手拉小手、小手牵大手、手手相牵、手手相互、共保畅通、共护平安”活动为主线,他带领二大队深入学校宣传交通法规知识,使在校学生成为遵纪守法的示范员、交通法规的宣传员、警队学校的信息员、家庭交通安全的监督员,并通过他们影响带动父母、家人及朋友,将交通法规教育辐射到每个家庭和整个社会,从而促进社会文明程度提高。

他善于在工作中发现问题,把百姓的满意作为解决问题的标准。根据辖区城区老、市场多、货运三轮车违法率高的特点,秉承“群众困难宜疏不宜堵”的理念,创新实行了为货运三轮车“上牌照”。通过此方法,方便了商户,约束了货运三轮车的违法行为,提升了路面秩序,减少了事故发生,受到了群众的积极拥护,此工作方式也受到了省厅领导的高度重视,郭拥军同志受邀参加了“2014·我做的群众最满意的一件事”全省巡回演讲,得到了省、市领导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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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着力警务宣传,搭建警民互动平台

宣传是交管工作的主要阵地。郭拥军同志本着这一原则,先后筹资20余万元,购置宣传车、创建新闻网络中心,同时紧密结合互联网+ 时代, 开启“三微 ”( 微信 微视  微电影 )工作,创建了“沧州市交警二大队”官方微信公众号,不到一年时间,共推送微信1200余篇,制作微视频18个,微电影一部,关注用户已达三万余人,在全省科级单位微信公众号首屈一指。通过微博微信,对市区易违易堵路段、抓拍地点、恶略天气预案等提前预警公示,极大方便了群众出行;同时通过平台,大力宣扬民警好人好事,提高了民警好人好事热情;努力探索行人违法治理方法,针对行人过马路、电动车乱放等这种“不起眼”的违法行为,采用“违法者”手机扫描“沧州市交警二大队微信平台”二维码,并指导他们查看相关信息并转发的方法“以转代罚”,充分利用当前流行的“朋友圈”影响,使安全意识慢慢渗入人心,在社会迅速形成人人说交通安全,人人宣传交通安全,人人遵守交通安全的宣传氛围,保障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了群众文明出行素质。

不是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郭拥军同志的努力得到了大家的认可,但面对成绩和荣誉,他从未骄傲自满,而是以更饱满的工作热情,全身心地投入到新的工作中去,以实际行动报答党和人民的教育和培养,以更扎实的工作态度,全心全意投入到为人民服务中去,始终践行着“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