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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乐亭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2019-10-25 10:45:38  

乐亭县人民政府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有关要求,自2019年10月24日18时起,全县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预警解除后,各级各部门要继续按照《10月份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方案》执行强化管控措施,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执法,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乐亭县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4日

责任编辑:孟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