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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屡教不改 “二次酒驾”再落网

2018-06-11 09:08:15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2018年6月2日,一男子有过一次酒驾,仍心存侥幸酒后上路,不料被暂扣的驾驶证刚到手又被吊销,事件还要从头说起。

当天晚上11点,邯郸交警机动执勤大队一中队民警在东环路与和平路交叉口设卡对夜间过往车辆进行酒驾专项治理。此时,一辆号牌为冀DJ28**黑色大众轿车在距离执勤点200米处突然驶向非机动车道并试图将车辆停靠路边。

见状,执勤民警察觉该车存在一定问题便立即驾驶警用摩托车上前将该车拦停。就在此刻,一名男子神色慌张的从主驾驶座上下来,瞬间民警便闻到了一股浓烈的酒气,民警怀疑该男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于是,民警让其靠边接受呼气式酒精检测。果不其然,检测结果显示,该男子体内每百毫升血液里酒精含量56毫克,属于典型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随即,民警通过公安警务系统对其相关证件进一步核实,不过这一核实着实让民警大吃一惊,该男子已经构成二次酒驾的严重后果。通过详细查询,该男子曾在2017年12月2日就有过一项酒驾记录,按照有关规定,酒驾后当事人的驾驶证要被暂扣6个月,经学习后才可重新恢复驾驶资格,现今是2018年6月2日,距驾驶证暂扣时间正好6个月,也是该男子把暂扣的驾驶证刚拿到手的第一天,而该男子今天仍心存侥幸酒后驾驶!

面对这样的结果,男子无言以对,懊恼万分,民警依法对其开具法律文书,就当民警让其在违法告知单上签字的时候,男子却开始以接电话为由刻意拖延时间,期间,男子还不断请求民警对其给予照顾,至始至终不予签字。当时,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为了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防止二次事故发生和保障道路的畅通,民警对男子连续告知三次未果后,决定视男子为拒签拒收。该男子眼看自己逃避不掉此次处罚,便在最后时刻签了字摁了手印。

最后,在民警的严厉批评和耐心教育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对其进行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0日以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扣车的处罚。

在此,邯郸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二次酒驾”所面临的处罚结果也许比你想象的更严重,人生中有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交警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不分何时何地,即使间隔1年、2年,或更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吊销驾驶证后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此前的酒驾违法信息也不会消除。

所以,还是那句老话: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责任编辑: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