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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管局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2018-01-31 09:25:00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2009年,根据冀机编【2009】3号文件批复,我局与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进行整合,组建了新的河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承担的主要职责:负责全省交警系统依法管理、综合协调指挥、装备财务管理,指导全省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事故预防和处理、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科技应用和管理、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等业务工作。

我局内设6个正处级机构,具体职能如下:

1、综合处:负责全省公安交通管理的信息工作;指挥、协调全省城乡道路、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管理全省交警系统财务、装备及科技工作;负责总队机关的后勤保障工作,管理公安交通科研所。

2、队伍管理处:负责全省交警队伍思想政治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全省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省交通协管员队伍的日常管理和培训教育工作;管理交通民警培训中心。

3、秩序安全管理支队:指导全省城乡道路、高速公路的交通秩序管理工作;负责交警勤务管理及考核工作;参与制定城市道路中长期规划和交通安全设施、城市道路监控系统建设;承担大型活动的交通安全保卫任务;负责全省交警系统法制建设。

4、事故处理对策支队:指导全省城乡道路、高速公路的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指导全省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工作;参与处理法规规定的道路交通事故;组织事故处理专家组队疑难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进行审核;组织重大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安监的查缉侦破工作及交通事故的伤残评定、车物评损复议工作。

5、车辆及驾驶人管理支队:监督、指导全省车辆登记和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统筹安排制作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具体办理全省警用车辆牌证发放工作;管理标牌制作中心。

6、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高速交警继续实行垂直管理体制,负责全省高速交警人事管理、监督、教育培训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全省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行政执法等业务的具体指挥领导、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全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卫及跨区域机动执勤任务。

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机关)

行政

副厅

财政拨款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行政

副处

财政拨款

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行政

副处

财政拨款

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行政

副处

财政拨款

邯郸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行政

副处

财政拨款

邢台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行政

副处

财政拨款

保定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行政

副处

财政拨款

张家口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行政

副处

财政拨款

承德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行政

副处

财政拨款

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行政

副处

财政拨款

廊坊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行政

副处

财政拨款

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行政

副处

财政拨款

定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行政

正科

财政拨款

辛集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行政

正科

财政拨款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省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收支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2018年预算收入106833.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6833.31万元,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核拨收入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0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18年支出预算106833.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0.6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919.66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980.96万元;项目支出104932.69万元,主要为北戴河暑期安保专项经费1680万元,交通协管业务经费13070万元,信息化系统建设经费万元,基建及修缮经费6938万元,全省公安交管系统装备购置及业务管理经费37488万元,交警系统各业务部门专项公用经费36586.82万元等。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8年预算收支安排106833.31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153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0万元,主要为减少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减少15286万元,主要为全省交管系统装备购置级业务管理经费项目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980.96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合作路办公楼和裕华路办公楼两院办公区的日常维修、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我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327.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32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120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200.5万元);公务接待费6.65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1537.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预算编报口径,将市县交警部门的“三公”经费预算全部按照人员口径从当地财政列示。

责任编辑: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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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省交管局 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