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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已实施19起危货运输违法大额处罚

2017-08-17 19:05:33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按照全省“四大整治攻坚战”总体部署,沧州市交警支队高度重视,统筹打好隐患歼灭战、宣传攻势战、共治合成战和路面防控战。特别是针对危货运输存在的突出违法,全市交警部门联合治安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已连续实施19起危货运输违法大额处罚。

8月7日上午9时许,东光县交警大队指挥中心稽查布控一辆有多条违法记录未处理车辆。原来,在被扣危险品运输车辆行驶过城区监控时,东光县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根据车辆行驶轨迹,通知路面执勤民警对其布控。最初拦截此车,只是因为其有多条违法记录未处理,对驾驶人进行劝诫,告知其尽快去解除违法记录。但是,心细的执勤交警发现该车装载的危险品有超吨迹象,随即要求该车过磅。果然,该车所载危险品已经超出行车证核载质量30%以下。执勤交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做出3分并处以300元罚款的处罚。同时,因该车辆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规定,该车被交警当即扣留,依照法律程序对该车辆所属企业严加追责。8月15日,东光县公安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对东光县诚信运输有限公司因危化车超载处以5万元罚款。

无独有偶,8月14日14时,献县交警大队民警在106国道大陈庄执法站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运输危化品的冀R81227重型半挂牵引车存在超载嫌疑,即指挥引导该车到献县联合治超站进行称重,确认该车辆存在超载交通违法行为,将案件移交献县公安局治安部门。献县公安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超过运输车辆的核定载质量装载危险化学品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对驾驶人郑某做出上述处罚。无独有偶,当日,运输危化品的豫J53331重型半挂牵引车,因为存在超载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申某被做出同样的处罚。两起交通安全隐患被献县公安局及时消除。

据悉,在沧州市19起涉及危货车大额处罚案件中,危险品运输车辆未悬挂警示标志1起,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不配备押运人员12起,超过运输车辆的核定载质量装载危险化学品6起。

在查处重点车交通违法的同时,一线交警还针对“四大攻坚战”的任务目标,针对重点违法行为、重点工作措施进行了细化和明确,同时,在落实每月6次全省统一行动日的基础上,增加了9次全市集中统一行动,投入警力12500人次,既实现了各项战果的快速增长,又有效保证了严管浓厚氛围的持续烘托。确定了酒驾、毒驾、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逾期未检、安全设施不全等违法行为作为攻坚重点,查处酒(毒)驾186起、三超一疲劳20401起、涉牌涉证420起、逾期未检1294起、安全设施不全5091起。

责任编辑:赵伟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