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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运输企业负责人被约谈 敲响事故预防警钟

2016-11-25 17:52:45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岁末年初是交通物流运输的繁忙时期,加上低温、雨雪、雾霾等极端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显著增加。为进一步提高全省运输企业交通安全管理水平,预防事故发生,11月24日,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警示教育会,集体约谈全省运输企业负责人,“面对面”的上一次安全警示教育课。

视频会上,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通报了邢运集团发生的津冀高速“7.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追责情况,因邢运集团存在管理责任严重缺失,邢运集团相关部门负责人已被检察机关立案调查。

当前全省物流运输明显增加,交通出行流量增大,恶劣天气影响增加,岁末节日群众出行和大型文娱活动、集会增多,诱发事故的因素显著增加。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提醒运输企业预防事故要抓好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的管理。一是严把人车管理关口,定期核查驾驶人和车辆的交通事故、交通违法及驾驶人违法记分情况,督促驾驶人及时接受处罚。二是突出重点车辆、高危驾驶员的隐患排查重点,客运企业要重点排查客车的安全性能,运输企业要根据驾驶人日常交通违法、事故情况和身体精神状况,对是否适合驾驶车辆进行综合评估,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是狠抓安全监管落实,要求企业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分段限速、分时限速等车辆动态监控制度,确保车辆监控安装率、上线率、违法查处率、安全宣传提示率、非接驳运输客车凌晨2—5时的停车休息率“五个100%”达标。

运输企业的负责人和安全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是企业安全管理措施落实的关键,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对运输企业的负责人和安全责任人履职尽责提出了“立本、立心、立威”的要求,一是抓制度建设“立本”。在驾驶人员录用、安全教育培训、车辆动态监控、考核奖惩等方面建立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抓安全教育“立心”。突出对驾驶人安全行车常识、文明行车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的培训,同时要根据本企业的不同时段的事故及违法情况,开展针对性教育,警钟长鸣。三是抓违规惩戒“立威”。对严重违法违规的行为要“零容忍、严惩戒”,对发现的违规行为,严格追究机动车驾驶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薛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