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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至22日河北将现今冬首场大范围降雪降温

2016-11-19 11:13:57  来源:河北新闻网  

11月18日下午,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发出《关于做好近期降雪降温天气应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做好11月20日至22日的降雪、大风、降温天气的应对工作。

通知指出,受强冷空气影响,11月20日至22日,我省将出现今冬首场大范围降雪和明显降温过程。北部地区有中到大雪、局部暴雪,其他地区有雨夹雪或中雪。全省有偏北风4到6级,阵风7到8级。各地最低气温持续下降。其中坝上地区将降至-22至-29℃,张家口、承德、保定西北部将降至-16至-22℃,唐山、秦皇岛将降至-12至-15℃,其他地区将降至-6至-12℃。

通知要求,要科学精准监测预报。各级气象部门要加强监测、分析、会商和滚动预报,根据天气变化,及时发布天气信息及预警信息。各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要对可能出现的气象灾害加强会商研判,及时建议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通知指出,要切实落实灾害防御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河北省暴雪大风寒潮大雾高温灾害防御办法》和《河北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及时采取防御应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各级新闻单位要做好相关信息的及时播发,提醒公众做好防范准备。交通运输、公安、住建等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公路和城市道路重点路段的监控,及时采取除冰(雪)、交通疏导等措施,确保城市交通运输安全畅通。旅游部门要根据降雪情况,对受降雪影响较大的景区加强指导,必要时适时采取关闭游览线路及景区等措施,妥善转移安置游客。农业部门要密切关注降雪、大风、低温对农业生产的不利影响,指导农户对农业设施和养殖设施开展除雪、保温、防风以及技术管理等工作,减轻灾害损失。海事部门要适时组织船只采取防风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供电、供水、供热、供气、通信等基础设施及医院、学校等场所的安全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困难群众、流浪乞讨人员的防寒防冻救助工作。

通知强调,要加强应急值守。各级各部门在灾害性天气过程期间要做好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一旦出现灾情或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河北交警提示您:

一、秋冬季节转换,冷暖空气交替,昼夜温差大,大雾、团雾多发,严重影响交通安全。高速公路行车遇浓雾、团雾,应立即减速、谨慎驾驶,并开启前后雾灯、示廓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就近驶入服务区或驶出高速公路。

二、据气象部门预报,近日雨、雪、雾天气频发,请广大驾驶人关注天气变化,提前选择出行路线,尽量避开早晨和午夜雾气多发时段。恶劣天气驾驶车辆,要正确使用灯光,降低车速,保持车距,谨慎驾驶。

三、冰雪路面行车务必做到“四缓”。“起步缓”,慢抬离合轻踩油门,缓慢起步;“转弯缓”,慢打方向,慢速转弯;“制动缓”,缓踩刹车,慢慢停车;“心态缓”,遇有情况,心态必须平缓平和,冷静处置。

四、冬季雨雾、霜冻、冰雪等恶劣天气多发,特别积水(雪)、结冰路面摩擦系数低,降低车辆制动效能,引发侧滑。交警提示,驾车通过急弯、路面湿滑等易引发滑转的道路,要严格控制车速,车辆发生侧滑,切不可急转方向或紧急制动。

五、冬季气温骤降,请驾驶人注意加强车辆安全保养。出行前,一定要检查车况,特别要注意车胎气压是否正常,检查车灯、喇叭、转向、刹车、雨刷器等部件是否正常有效。营运客车还要按规定进行例检,确保行车安全。

六、冬季是货运高峰时期,也是货车超载违法多发期,货车超载严重影响车辆制动和操控性能,易发生制动失效导致安全事故,为了自己和他人安全,请勿超载运输。

七、山区“S”形道路雾天易追尾,应尽量避开清晨和午夜雾气多发时段途经“S”形道路;如进入有雾区域,应尽量使用雾灯,沿着标线保持方向,防止跑偏;在不确定前方情况的时候,用好汽车喇叭提前示警。

八、驾驶车辆要时刻注意观察前方道路情况,不接打手机,不查看、发送短信、微信,不与同车人员交谈,安全文明行车。恶劣天气驾车行驶更要集中注意力,保持“慢”、“稳”,注意文明礼让,遇有情况提前减速,切忌急打方向、急踩刹车。

九、遇天气或路况不佳时,尽量保持低速平稳驾驶,不要随意并线、超车。在冰雪路面起步时,应缓加油、慢抬离合器,行车过程中要保持安全的车速和距离,尽量走有车辙的路线,不要轻易尝试走被冰雪覆盖、路况不明的路段。

十、面包车动力性能有限,超员载客易导致车辆稳定性和制动效能下降,特别是在冰雪天气频繁的冬季,坠崖、侧翻事故多发。交警提示,超员载客害人害己,请自觉守法,拒绝超员载客或搭乘超员车辆。

责任编辑:晓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