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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交管局:禁止剧毒化学品运输到天津港

2015-08-19 09:21:47  来源:公安部交管局  

8月17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通知,在“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调查处理期间,禁止剧毒化学品运输到天津港区。各地暂停受理目的地或途经地为天津市天津港区的剧毒化学品道路通行申请。

8月12日晚11时20分,天津港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的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截止8月12日,事故共造成114人死亡,698人受伤。目前,救援救治、善后处置工作仍在紧张推进。

为此,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处置领导指挥小组决定,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禁止剧毒化学品运输到天津港区。并请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协助做好相关工作,暂停受理目的地或途经地为天津市天津港区的剧毒化学品道路通行申请。

责任编辑:晓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