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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坑人 小广告变身“罚单”

2015-04-22 10:32:26  来源:绍兴网  

林先生家住上虞区城北一小区。昨天早上,他出门时远远看见自己的车上贴上了一张像违停罚单的纸,感觉很困惑,几年来,自己的车一直停在这里,难道现在不让停车了?走近仔细一看,才发现这张“罚单”竟然是一张家居实木广告。

林先生说,一下楼就看见自己爱车的车窗上贴着一张纸,取下一看竟是一张“违法停车告知单”。“我的车停在社区里,怎么会被贴上罚单?”林先生当时一头雾水,后来仔细看后又让他有点哭笑不得,原来这是一张另类的广告宣传单。

在林先生出示的这张“罚单”上,记者见到这张“罚单”的抬头、制式、编号都跟真罚单一样,且明确列出违法停车日期、车辆类型及颜色,还盖上红色印章,甚至“罚单”边缘的蓝色印迹,以及边缘残留的胶印,都像极了正规罚单手写之后撕下的其中一联。

该“罚单”上的“罪状”为:“置身于雾霾中,让您与您的家人健康受损”。“处罚方式”更奇葩:与某某家居公司合作一个绿色家居计划,即购买那个厂家生产的所谓绿色地板。

林先生说,这样的广告无论是内容还是发放方式,都让人很反感。

记者了解到,爱车被贴上这样“另类罚单”的,不止林先生一人。昨天,本报热线也接到了上虞不少读者关于这一情况的反映,大多数人都是居住在上虞区城北的车主。“直接用胶水贴在车窗上,刮起来还特别费劲,客气一点的,塞在雨刮器下。”一位被贴过“名片广告”的车主说。

“这种‘罚单式广告’虽然另类,但并不触犯法律。”采访中,法律界人士指出,“罚单式广告”尽管外形酷似正规罚单,但没有伪造或冒充交管部门或其他某个机构的公章,并不构成违法。如果要处理这个商家,只能是从广告内容着手,由市场监管部门追究其是否涉及虚假宣传,或由税务部门调查其是否偷税漏税。

据了解,目前对小广告的管理主要由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一位城管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有关规定,对于乱贴小广告的,首先责令其清除,其次对具体行为实施者处以5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

随后,记者将读者投诉的有关内容反映给了相关部门。对此,交警大队提醒广大市民仔细甄别。同时,此行为对正常执法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要求涉事企业立即停止此类广告宣传单的投放。市场监管部门相关人员则表示,他们将就此事进行调查

责任编辑:晓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