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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驾无牌摩托逆行被查 动手打人被判9个月

2015-04-15 10:25:20  来源:燕赵都市网  

任性的小伙不仅骑着没有牌照的摩托上街,还在受检过程中,打伤民警和协警,近日他因为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今年22岁的刘强(化名),是河南省某县人,在石家庄市务工。由于酷爱摩托车,刘强在打工之余,用自己省吃俭用积攒下来的3000多元钱购买了一辆小型摩托车,但由于石家庄市的相关规定,市区内不能行驶摩托车,因此,刘强一直没有给摩托车上牌照。

2014年11月的一天傍晚,刘强下班后,吃完晚饭,推出了自己心爱的摩托车试骑,当刘强驾驶的这辆无牌照摩托车在道路上逆行时,正好碰到了在该道路上执行公务的执勤协警在例行检查,由于刘强的摩托车没有牌照,明显不能上路行驶,当协警要求刘强停车接受检查时,刘强害怕自己的摩托车被扣,不服从检查,而且态度恶劣并用拳头将该协警的眼部打伤,并将该协警的对讲机摔坏,另一名民警看到此情况赶来制止刘强,也被刘强用车钥匙将手部划伤。后,在其他民警和群众的控制下,刘强被扭送至公安机关。

该案由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以刘强涉嫌妨害公务罪依法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强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

近日,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强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责任编辑: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