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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驾驶员安全指引——维护防范篇

2015-01-29 10:13:50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一、车辆日常维护

(1)出车前维护项目:

对汽车各部件润滑油(脂)、燃料、冷却液、制动液及液压油等各种工作介质和轮胎气压等进行检查补给;

对汽车制动、转向、传动、悬架、灯光信号等安全部位和装置以及发动机运转状态进行检查、紧固。

(2)行车中维护项目:

行车中途休息时,重点检查轮胎气压、轮胎表面磨损和轮胎花纹间有无镶嵌物并及时剔除;

  

天气炎热时应检查车轮轮毂温度,若温度过高,应将车停在阴凉通风处自然降温;察看仪表灯光工作是否正常。

(3)收车后维护项目:

对车辆进行清洁,保持车容和发动机外表整洁;

对车辆进行检查,记录车辆行驶的情况;如有故障,应详细记录车辆故障状况,为车辆维修提供资料。

二、火灾防范及处置

(1)做好车辆消防安全检视,防止供油管路、变速器和转向助力器存在裂缝造成油品泄漏遇明火燃烧;防止发动机上的油污自燃酿成火灾。

(2)加强对中途上车旅客的检查,严禁旅客携带危险品、禁运物品、超限量物品及宠物上车。途中还应对行李舱进行检查,防止行车过程中存放易燃物的行李发生相互碰撞及跌落造成火灾。

(3)发生火灾时,驾驶员要保持冷静,立即减速靠向路边停车,迅速组织旅客有秩序地下车,为防止人员堵塞车内通道,影响快速疏散,除打开车门疏散旅客外,还应开启安全门并使用安全锤敲碎车窗,组织乘客逃生。

(4)发动机舱着火时,应从车身通气孔、散热器及车底侧进行灭火,待火势熄灭后,开启发动机罩观察。

(5)车辆外部着火,应站在上风处使用灭火器,并与火源保持安全距离,对准火源根部实施喷射灭火。

    

(6)火灾发生后,应及时拨打火警电话(紧急电话:119)求救,如有人员受伤还应及时拨打急救电话(紧急电话:120)。同时应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紧急电话:122)、辖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及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责任编辑: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