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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降低成品油价格 90号汽油降低0.27元

2015-01-26 17:40:18  来源:发改委网站  

今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365元和350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27元和0.30元,调价执行时间为1月26日24时。

此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幅度,是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根据1月26日前10个工作日国际市场原油平均价格变化情况计算确定的。1月中旬以来,受全球石油市场供应充裕、需求乏力等因素影响,国际市场油价震荡下行,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继续回落。

通知要求,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从今日零时起,我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每吨分别降低365元和350元。调整后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6630元和5690元。普通柴油(标准品)供应价格按照车用柴油(标准品)价格每吨扣减370元执行。车用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标号汽油(Ⅳ)最高零售价格执行。

按零售价折算后,我省90号汽油从每升5.49元下调至5.21元,每升下调了0.28元;93号汽油每升由5.92元下调至5.62元,降幅为0.30元;97号汽油由每升6.25元降到了5.94元,下调了0.31元。我省汽油价格全面进入5元时代。柴油方面,0号车用柴油每升由5.52元降至5.22元,下降了0.30元;普通0号柴油价格从每升5.20元下调到了4.90元,降幅同为0.30元。

根据省物价局、交通运输厅《关于实行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规定,自2015年1月26日24时起,停止收取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其他补贴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