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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多地市启动预警 机动车限行

2015-01-09 19:11:00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1月10日至14日,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市、唐山、廊坊、沧州10市,启动本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这是河北省今年首次同时启动区域一、区域二橙色(Ⅱ级)应急响应。

石家庄

根据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15〕4号)要求,石市1月10-12日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污染物浓度高位波动。为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市政府决定自1月10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II级)预警应急响应。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将严格落实《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规定,实施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按照省统一规定,橙色(II级)预警期间主城区、县(市)城区每日6:00-24:00非营运客车限行2个尾号:周一至周五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预警期间公休日、节假日不限号,石市此次限号按规定从1月12日6时开始。(军队、警务、急救、抢险等应急车辆、民生保障车辆、公交车、出租车除外)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确需外出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倡导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公众、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减少能源消耗,空调温度设定不高于18摄氏度;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邢台

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1月10日0时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对黄标车、无标车、大型货车实施限行;公务车停驶50%(单日单号车通行、双日双号车通行),在预警解除之前,公务车停驶限行依次顺延(公务车尾号为字母的按最后一位数字号码),请大家按照规定出行。

保定

保定:预计1月10日-14日,保定市将可能出现连续3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300的重污染天气。经保定市政府研究,将应急响应级别由黄色(III级)预警提升至橙色(II级)预警。 依据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 自1月10日起至1月14日,保定市警方启动机动车牌照尾号限行措施:以车辆牌照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周一限1和6;周二限2和7;周三限3和8;周四限4和9;周五限5和0;周六、日不限行。限行时段:每日7:00至20:00。限行区域: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邯郸

邯郸市政府发出《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提出根据河北省环保、气象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信息,自1月10日0时至1月14日24时,在主城区(四区一县)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响应区域内,10日限行号牌尾号为1、3、5、7;11日限行号牌尾号为0、2、4、6;12日限行号牌尾号为8、9、1、0;13日限行号牌尾号为3、5、7、9;14日限行号牌尾号为2、4、6、8的机动车辆。号牌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衡水

为了改善全民生活空气环境,经市政府同意,我市自1月10日0时起启动了重污染天气橙色(II级)应急响应,并于10日凌晨发布了《关于启动橙色重污染天气II级响应的通告》,现就相关内容解释如下:

1、因北京于1月11日开始启用新的车辆限行尾号,为实现与北京同步,故在通告发布之初,临时对我市限行尾号进行了调整。我市本次限行尾号以下列内容为准,即周一限行2和7、周二限行3和8、周三限行4和9、周四限行5和0、周五限行6和1(通告中限行20%车辆即周一至周五每天限行两个车辆尾号);

2、限行车辆号牌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3、限行同样适用于临时号牌,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4、我省各地车辆限行原则全部为“限内不限外”,故我市车辆前往我省其他地市不受限行限制,但通行其他省市要依当地规定为准;

5、限行时间为全天24小时限行;

6、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处以扣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廊坊

1月10日至14日,该市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将出现重污染天气,廊坊市10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提醒儿童、老年人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建议市民乘坐公交出行。

根据重污染天气Ⅲ级预警响应,1月12日至14日,主城区环线南龙道、北凤道、东安路、西昌路(含)以内7时至20时, 实行机动车限行。黄标车禁止上路行驶。1月12日限行尾号为2和7,13日为3和8,14日为4和9(尾号为字母的按0号管理)。请提前做好出行安排,遵守限行规定。

定州

定州 自10日0时起至14日24点,除应急抢险救援车、出租车、公交车外,实行单双号限行:单日限双号,双日限单号。限内不限外。

禁止黄标机动车早6时至晚12时上路行驶,严禁散装建筑材料、建筑垃圾运输车上路行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的所有公务用车限行80%。

辛集

辛集市尾号限行措施与石家庄同步。

唐山

未来三天,唐山市将出现重污染天气,市政府决定,从1月10日16时起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四级蓝色预警响应。提醒居民减少户外活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要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

沧州

沧州市目前没有任何措施,本网将继续跟进。

责任编辑:陈沛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