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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乱用远光灯司机被罚看大灯5分钟

2014-08-06 14:02:22  来源:央广网  

在夜晚驾驶的司机经常有这样的经历:迎面而来的车打着远光灯,真正“亮瞎眼”!4日晚,深圳交警开展体验式执法,对违规使用远光灯的司机进行现场教育,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被罚者说“确实不好受”

“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一直以来受到广大车主和市民的投诉,不少网友也通过@深圳交警告状,声讨随意使用远光灯的司机。”深圳市交警局表示,从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8月1日,交警共查处不按规定使用灯光10074宗。

交警4日晚实践了前述体验式执法,但并没让被查者看足“5分钟”。首个被查的司机说,由于之前道路照明情况不好,开了远光灯,行驶到红荔路时忘了关。她随后半蹲在开着远光灯的车前面,体验了几秒钟。“确实不好受,我知道错了。”

“我们这次查处跟以往不一样,我们是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关键是让驾驶员知道,懂得‘我什么行为是错的’,会正确地使用自己的灯光,了解到自己违规使用灯光会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市交警局机训大队副大队长邹德印表示,不强制被查车主进行体验。

据介绍,四种情况不应使用远光灯:照明条件良好的情况下;在会车的情况下;车辆在隧道、高架桥等地方行驶时;停车或车辆停止前进时。对于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将处300元罚款,计1分。

远光灯的危害

1、远光灯会车可瞬间致盲,存在视线盲区,对于被照射驾驶人产生极大安全隐患;

2、面对远光灯,驾驶人对于迎面车辆的车速和距离产生误差,容易发生误操作;

3、后方远光灯,影响前车后视镜,驾驶人很难判断后方交通情况。

责任编辑:晓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