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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起 石家庄市中心城区限行“黄标车”

2012-04-19 09:54:02  来源:燕赵都市报  

5月1日起,石家庄市维明街—裕华路—体育大街—和平路合围区域限行,限行时间为早7时至晚9时,违规驶入将罚款100元,限行区内“常住”黄标车可申请短期通行证。

从5月1日起,取得黄色环保标志和无环保标志的车辆,早7时至晚9时,将不得在省会石家庄市维明街(含)以东、体育大街(含)以西、裕华路(含)以北、和平路(含)以南区域内道路上通行。违者将按闯禁行路处理,罚款100元。这是记者4月18日从石家庄市交管局与石家庄市环保局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据悉,此次省会限行“黄标车”,是全面落实《河北省机动车氮氧化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必然要求,是实施省会“蓝天碧水”工程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推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提升省会空气质量的重要举措。

“黄标车”与“绿标车”

“黄标车”是指装有点燃式发动机、低于国I排放标准和装有压燃式发动机、低于国III排放标准的机动车,经环保检验合格,取得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绿标车”是指对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达到国I及以上标准的、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达到国Ⅲ及以上标准的,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自2009年9月1日起,根据国家环保部要求,省会已经发放全国统一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黄标车”限行缘于强力治污

记者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2年1月11日,河北省向社会公布《河北省机动车氮氧化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方案》规定,从今年起,为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将对尾气排放严重的“黄标车”实施限行。并明确要求:今年底前,石家庄、唐山、廊坊、邯郸市主城区限行“黄标车”;到明年底前,全省各设区市主城区都将限行“黄标车”。

石家庄市环保局副局长岳存义表示,目前,省会一半的氮氧化物排放来自于机动车尾气,此外,机动车还是城市PM2.5的主要排放源之一,此次对身为“排放大户”的“黄标车”实施限行,是建设生态城市的需要。当前,省会达到国三和国四排放标准的“绿标车”已经占到机动车总量的四分之一,但其排污量还不到机动车排污总量的百分之六。一辆“黄标车”开动起来,其排污量相当于28辆“国四”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环保标志如何申领?

据石家庄市环保局介绍,对于新注册的车辆,车辆所有人凭车辆登记证和行驶证到环保检测机构“标志核发”岗位领取。经尾气检测合格的在用车(包括外籍转入车辆),车辆所有人凭“行驶证”到检测机构所设的标志核发岗位领取。

环保标要贴于挡风玻璃右上角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依据相关《限行通告》,自2012年5月1日起,每日7时至21时,禁止“黄标车”和无环保标志的车辆在维明街(含)以东、体育大街(含)以西、裕华路(含)以北、和平路(含)以南区域内道路上通行。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外地籍号牌机动车同样适用该通告。

责任编辑:晓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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